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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安业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业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发〔2023〕51号
2023年08月11日 09:30:00 来源:临县安业乡人民政府


临县安业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业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安业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政策落实执行。


临县安业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安业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乡临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8〕72 号)和吕梁市民政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吕民发〔2019〕8号)以及临县民政局、临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临政民发﹝20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安业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救助对象认定条件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支出型救助对象和事实困难救助对象。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特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及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困难残疾人、孤儿、因病或因子女接受学前、高中和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教育(不含自费择校生)、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事实困难对象。经包片包村干部入户走访核查无收入或低收入以及孤寡老人事实确属生活困难家庭。

二、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及救助标准

(一)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程序按照《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临政发﹝2016﹞7号)文件明确的程序执行。

1.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可以“先行救助、后置审批”,根据救助对象的急难情形,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在急难情况缓解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2.对于支出型临时救助,应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进行办理。

3.由包片包村的乡干部入户走访核查了解确属事实困难救助对象,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进行办理。

4.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由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二)具体需提交的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乡民政办统一设置)

2.个人书面申请

3.户口本、身份证、信用社一卡通等复印件

4.造成困难的相关证明(例:重大特病医疗手续、火灾影像材料、财产人员损失清单、在校证明、残疾证等)。

三、完善档案管理

乡民政办要加强临时救助的档案管理。一是要建立纸质档案,将相关资料整理纳入归档,做到有据可查;二是要将临时救助各项数据及时录入山西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纸质资料和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四、强化资金管理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要求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乡民政办要严格按规定使用临时救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向救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做到预算管理科学精细、保障标准动态调整、管理信息公开透明、资金管理规范安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五、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

要不断深化对“救急难”工作的认识,强化“救急难”意识,认真谋划“救急难”工作,要继续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等工作机制,强化制度落实,提升综合救助能力和救助效益,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各类重大急难问题,切实兜住民生底线,最大限度杜绝社会道德和心里底线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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