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发〔2022〕33号
临县安业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业乡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五项重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乡直机关:
现将《安业乡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五项重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县安业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业乡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五项重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安排,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3月下旬至6月底,在全乡开展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五项重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按照《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全省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五项重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晋乡振发〔2022〕30号)、《临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五项重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临巩固衔接组〔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姿态,以攻为守、主动出击,抓住关键、有的放矢,深入开展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项目开工建设、小额信贷投放、政策培训宣传、产销对接消费帮扶“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任务
(一)促进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抓住务工就业机遇期,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乡村振兴云招聘”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摸清就业底数,拓展就业空间,狠抓就业培训,实施就业援助,完善劳务协作机制,推动落实就业帮扶政策。依托乡村振兴和以工代赈项目,发挥帮扶车间和公益岗位作用,力争全乡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人数较上年增幅达到3%,达到1707人以上,省外务工人数比去年增加13%,达到200以上,就业率稳中有升。
(二)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抓住项目建设黄金期,以示范创建为重中之重,增加储备项目数量,提升储备项目质量,提高资金项目匹配率,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全过程绩效管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3月底前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4月底前纳入年度实施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全部办结;5月底前纳入年度实施项目全部开工建设;6月底前完成工程量40%以上。资金项目匹配率、项目开工率、资金支出进度等指标继续保持全县前列。
(三)扩大小额信贷投放。抓住小额信贷投放关键期,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确保应贷尽贷、应贴尽贴,完成全乡2022年度500万元投放任务。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彻底解决历史遗留“户贷企用”问题,发挥风险补偿机制作用,严格控制逾期额及逾期率低于上年年底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信贷风险的底线。
(四)强化政策培训宣传。抓住政策培训宣传发力期,分级分类开展政策培训,实现乡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定点帮扶选派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承担乡村振兴任务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发挥“政策大讲堂”、百人宣讲团作用,采取广播站、大喇叭、宣传栏、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分层次、全方位、多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活动,实现各村(社区)政策宣讲全覆盖。
(五)推动产销对接消费帮扶。抓住农产品销售窗口期,搭建乡级供货渠道、开展产品推销;铺设基地销售跑道、开展产品订销;巩固单位帮销通道、开展产品助销;拓宽政企对接通道、开展产品承销等“四道四销”形式,建立乡级农产品销售平台,签订采购协议,采取市场化推进、实施订单化销售、建立长效化机制,做到动态化清空,确保滞销农产品全部销售,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产销对接机制。
三、推进措施
(一)办好“四个会”现场推动。针对堵点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紧扣节点召开现场推进会,根据攻坚进度、把握阶段任务,适时召开会议推进工作。围绕卖点召开产销对接会,组织开展产品推销、订销、助销、承销活动,解决卖难问题。抓住时点召开务工推介会,开展有组织对接服务,突出现场感、聚焦实战化、增强针对性。
(二)紧盯“五个数”通报推动。对务工就业人数、项目开工率、培训覆盖人数、小额信贷投放额度、农产品销售额度五项核心指标,以及其他重点指标实施通报制度。有效传导压力,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工作进展,全面完成既定目标。
(三)聚焦“五个看”督导推动。看责任压的实不实,即领导重视程度、专班组建情况、部门协同情况等。看工作方案细不细,即每项行动是否明确目标任务和施工图、时间表、责任人。看政策举措硬不硬,即能否拿出实招硬招,解决难点痛点。看攻坚进度快不快,即是否按照序时任务,倒排工期,如期完成。看工作成效好不好,即是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分管乡级领导任组长,全局统筹组建专班,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攻坚任务。
(二)强化政策举措。加大衔接补助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示范创建项目的乡级资金配套,推动示范创建落地见效。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持续发挥作用。针对“老大难”问题,拿出超常举措、创新方式攻坚难点。要推动政策靠前发力,精准跟进,保障攻坚成效。
(三)强化考核激励。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突出问题、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度不达标的各村(社区)给予通报批评;对敷衍应付、不作为、慢作为的提醒谈话。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将列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1.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项目开工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小额信贷投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4.政策培训宣传“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5.消费帮扶产销对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务工就业是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的重要支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按照省、市、县会议精神,要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持续加大就业帮扶政策支持,不断拓宽务工就业渠道,持续打造“吕梁山护工”、“临县的哥”等特色务工品牌,促进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就业稳中有增。为确保完成好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年度目标任务,现制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攻坚目标
2022年全乡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务工就业人数达到1707人以上,较2021年增幅达到3%,;省外务工就业人数达到200人以上,较2021年增幅达到13%,。6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任务计划。
二、具体任务
(一)输出就业人数达200人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100人。聚焦劳务协作机制建立和有组织对接输出“两个关键”,确保省外输出就业规模扩大。要组织开展省外务工就业专项活动,推介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就业,充分挖掘省外务工潜力,有组织规模化输出脱贫劳动力。
牵头部门:乡劳动保障所
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站、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 民委员会
(二)省内转移就业人数达1707人以上。成立就业服务站,指导省内县外企业与脱贫人口签署协议,国有企业定向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支持平台企业通过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方式灵活就业,确保省内县外务工就业规模稳中有增。
牵头部门:乡劳动保障所
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站、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 民委员会
(三)在乡就业创业人数达3000人以上。在全乡16个村(社区)设立就业服务站,同时招聘公益岗位,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发展产业带动就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产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要健全完善带动帮扶机制,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管好用好帮扶车间,加强帮扶车间监管,明确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比重,盘活用好闲置的就业帮扶车间,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统筹用好公益岗位。指导村集体合理运用光伏收益等集体经济收入和其它社会帮扶资金,结合实际开发光伏管护、护林员、绿化员、护路员、保洁员、防疫员、治安员等公益岗位,重点吸纳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脱贫劳动力就业。用好以工代赈项目。协调发改、农业农村、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脱贫劳动力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
牵头部门:乡劳动保障所
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站、乡林业站、乡水利站、乡农技站
(四)摸清吃透务工就业底数。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务工就业信息台账。组织动员乡村(社区)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逐村逐户走访排查,精准掌握脱贫劳动力基本情况、技能培训意愿和务工就业情况,做到底清数明。4月底组织完成集中摸底核查。同步将务工就业台账信息录入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实名制平台和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立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数据库。每月进行动态跟踪,实时更新信息台账。协同相关部门定期交换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数据。
牵头部门:乡劳动保障所
责任部门:乡组织办、乡乡村振兴站、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 民委员会
(五)持续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协同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对有培训意愿且未实现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开展全员培训,做到应培尽培。今年全乡技能培训任务1000人,其中吕梁山护工109人,企业岗前培训100人,订单培训、特色劳务培训100人,致富带头人50人,高素质农民1000人。
牵头部门:乡劳动保障所
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站、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
三、推进措施
(一)明确责任落实就业任务。组建务工就业工作专班,按照下达的2022年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指导性计划,定期调度,常态化推进。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乡村振兴云招聘”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 通过深化劳务对接,“点对点”输送,帮助有外出务工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等群体转移就业。抓好劳务信息发布,向脱贫人口推送用工信息,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发挥吕梁山护工劳务品牌作用,引领带动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就业。
(二)推动落实就业帮扶政策。一是充分激发主动外出务工就业积极性。落实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技能培训补助、稳岗补助等政策:1.一次性交通补贴。简化程序,落实脱贫劳动力到省外务工最高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对有组织输出到省内县外用人单位就业的,给予不超过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2.技能培训补助。脱贫人口参加技能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每日 15 元的生活费补贴。3.稳岗补助。创设就业帮扶政策,可根据脱贫劳动力实际工作月数,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连续 6 个月给予稳岗补助。二是充分发挥奖补机制促进就业作用。推动落实职业介绍补贴、就业奖补、援企稳岗、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1.职业介绍补贴。对面向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各地认定的劳务经纪人,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等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每介绍1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在县内、县外省内、省外成功就业的,分别给予300元、500元和8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在县内成功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300元;对向我省境内县以外用人单位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500元;对向我省境外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800元。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小微企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人以下每吸纳1人1000元,100人以上每吸1纳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效果好的市场主体可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吸纳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达到50人及以上的,可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该基地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3.支持自主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等支持政策。对建设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入驻实体达到20户以上,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20人以上的,可根据入驻户数、吸纳劳动力人数叠加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按规定可申请30万元、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4.支持稳岗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等政策,引导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5.支持灵活就业。对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通过多种方式灵活就业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三)加大务工就业宣传力度。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和“抖
音”、“今日头条”、“湫河之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当地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人物好典型。组织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开展就业帮扶政策宣传,推动落实就业帮扶政策,通过建立微信群、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供岗位信息。
(四)强化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将务工就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加大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就业考核权重。把脱贫劳动力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就业人数占比,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组织保障
(一)专班推进。组建务工就业工作专班,压实主体责任。
组 长:刘小林 副乡长
成 员:董浩宇 乡劳动保障所站长
吕琦燕 乡乡村振兴站站员
李 玲 乡组织办干事
王时梅 乡农技员
刘海荣 乡水利员
秦 静 乡林业员
各村(社区)负责人
(二)现场推动。组织召开全乡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解读政策、部署安排等方式等推进工作。
(三)调度通报。持续对乡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进行周调度、周监测、双周通报,跟踪计划进度情况。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
项目开工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开展2022年度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攻坚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年度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完工、早收益,资金项目匹配率、项目开工率、资金支出进度等指标继续位于全县前列。3月底前,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4月底前,纳入年度实施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全部办结;5月底前,纳入年度实施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6月底前,实施的项目都有实质性进展,至少完成工程量的40%以上。
二、具体任务
(一)加强项目库建设。加大项目储备,按照“村申报、乡审核、行业部门论证、县备案”的入库流程,发挥好乡级部门力量,加强项目论证,进一步提升储备项目质量,储备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大项目好项目。原则上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全部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做细、做实、做深2022年计划实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优先保障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项目建设用地,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
牵头部门:乡乡村振兴站
责任部门:乡财政所、乡国土所、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 民委员会
(二)加快资金支出度。要从项目库储备的项目中选取年度实施项目,尽快将资金匹配到项目,坚决杜绝“资金等项目”问题。足额保障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序时拨付项目资金,坚决杜绝“以拨代支”问题。对无法实施的项目及时收回资金重新安排,采取针对措施,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坚决杜绝资金长时间趴在账上。
牵头部门:乡财政所
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站、乡农经站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控。对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开展全过程绩效监控。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程动态监控,落实好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力争年度国家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再创佳绩。
牵头部门:乡财政所
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站、乡农经站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乡村振兴融资平台。要与上级相关金融机构做好金融需求深度对接,解决好年度项目融资需求,特别做好示范创建项目融资需求工作。全年力争完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目标任务。
(二)建立双周通报制度。运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开展数据监测,将预算资金落实,县级资金项目匹配、项目开工、资金支出、资产管理等重点指标纳入双周通报指标体系中,双周调度、双周排队、双周通报,全面提升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三)建立挂牌督办落实制度。对于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突出问题、工作推动不力的村(社区),约谈相关责任人,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部门主体责任,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协调推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开工建设资金支出等。
(二)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陈 晨 副乡长
成 员:张唤兰 乡财政所会计
吕琦燕 乡乡村振兴站站员
任志峰 乡国土所所长
赵卫红 乡农经站站长
各村(社区)负责人
主要负责统筹推动年度项目的开工建设,融资、通报、督办及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落实配套政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政策的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项目融资需求落实;村级组织实施的村级微小型项目落实好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配套政策等。
(四)严格考核评估。加强对推动项目开工建设的量化考核,资金项目匹配率、项目开工率、资金支出进度等作为重要量化指标,纳入年度考评范畴。
附件3
小额信贷投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满足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户发展生产有效信贷需求,按照《山西省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施方案》(晋银保监发〔2021〕6号)、《吕梁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计划的通知》(吕脱巩衔接办发〔2022〕4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以下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攻坚目标
有效利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提升脱贫人口获得感、满足感。抓住贷款投放的关键期和有效期,扩大新增贷款规模,提高新增贷款户贷率,保持贷款余额同步正增长,新增贷款户贷率全县排名前列,确保逾期额及逾期率处于较低水平。
二、具体任务
(一)有效满足信贷需求。要加大对脱贫户及边缘户发展产业,特别是农业生产春耕备耕的贷款支持力度。行动期内完成我乡5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任务的60%。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贷户,按照放贷金额与资金需求相匹配,贷款期限与生产周期相匹配,贷款逾期风险可控的原则,及时投放贷款。追加贷款部分属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范畴,及时录入信息系统。落实全额贴息。对贷款5万元(含)以下部分全额贴息,贴息资金拨付与银行利息扣划同步实施,应贴尽贴,及时到位。(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站、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 民委员会、乡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有效防控信贷风险。要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有效的风险应对预案,探索风险防控有效做法,筑牢风险管控防线,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信贷风险的工作底线,全乡确保逾期额及逾期率低于上年度年底水平。做实到期提醒。配合放贷银行分别在贷款到期日60天前、30天前履行到期告知义务,跟进偿还资金到账情况。稳妥处置逾期。会同银行机构督促欠款人及时还款后,可再次放款用于发展生产。对确因灾、因病、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丧失,导致无法偿还贷款的,简化审批流程,及时启动乡级风险补偿机制。解决遗留不良。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常态化监测管理机制,快速彻底解决历史遗留“户贷企用”逾期及不良问题。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政策要点,杜绝“搭便车”、“户贷企用”、改变贷款用途等违规行为。发挥保险优势。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特别是特色农产品价格、灾害保险,实现脱贫地区农业保险保额持续增加、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稳中有增。(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站、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 民委员会、乡农村信用合作社)
三、推进措施
(一)加大乡村振兴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信息系统,开展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工作,要做好组织协调、政策宣传、产业指导等工作,及时向银行机构提供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信息,及时反馈问题。
(二)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强化结果导向,将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列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开展考核。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专班。组建专班,制定推进实施方案,全力以赴抓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落实。
组 长:陈 晨 副乡长
成 员:王时梅 乡农技员
吕琦燕 乡乡村振兴站站员
田 莉 乡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
各村(社区)负责人
(二)健全完善乡村两级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乡村两级金融服务组织,明确人员组成和职责,特别是村级联系站点要做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真正发挥作用。
(三)开展政策培训。借助“政策大讲堂”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培训工作,针对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和信用社等基层网点开展专题培训。
附件4
政策培训宣传“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提升乡村振兴干部能力,抓好干部培训,深入学习政策、广泛宣传政策、全面落实政策,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攻坚目标
全面落实省级、市级、县级培训要求,对全乡乡村振兴全体人员、有关部门承担乡村振兴任务工作人员、定点帮扶选派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开展全覆盖培训。组织动员乡级政策宣讲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等,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讲,推进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做到所有脱贫村和社区政策宣讲全覆盖。
二、具体任务
(一)组织参加“政策大讲堂”。利用全省乡村振兴网络系统举办的“政策大讲堂”同步培训,组织各相关部门、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村(社区)负责人参加培训。
牵头部门:乡乡村振兴站
责任部门:乡组织办
(二)开展“政策宣讲进基层”活动。利用下乡时间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同时动员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进村入户,采取农村大喇叭、宣传标语等灵活方式,开展政策普及宣传。
牵头部门:乡组织办
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站、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 民委员会
(三)利用各类平台载体广泛开展线上宣讲。定期提炼政策“干货”, 精心制作内容简练、形式活泼、便于传播的短视频和政策图解等,综合运用“湫河之声”微信公众号、快手、微信视频号等多种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宣传。
牵头部门:乡组织办
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站
三、推进措施
(一)摸清干部需求,精准培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战实训,做到按需培训。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立足干什么学什么、什么弱补什么,邀请理论水平高、政策吃得透、工作经验足的领导专家和一线干部授课,做到目标明确,主题鲜明,紧贴实际,内容突出,效果明显。
(二)创新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案例教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培训形式,或利用信息化视频会议系统推行“同步课堂”。
(三)加强工作调度,扎实有序推进。将干部培训和政策宣传、政策落实纳入督导工作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双周调度、双周排队、双周通报,动态掌握参加培训期数和培训人数、宣讲次数和覆盖人数等,对工作推进慢、不能按时间参加培训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专班推进。成立政策培训宣传“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组 长:王瑞梅 乡组宣员
副组长:陈 晨 副乡长
成 员:吕琦燕 乡乡村振兴站站员
李 玲 乡组织办干事
各村(社区)负责人
(二)组建宣讲队伍。从乡村振兴站、相关站(所)、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中抽调一批熟悉政策和基层情况的业务骨干组建政策宣讲团,通过示范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和宣讲解读能力。
(三)编印相关资料。全面梳理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编印《巩固成果衔接振兴政策汇编》作为重要培训教材印发,以供学习参考。
附件5
消费帮扶产销对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级、市级、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安排部署,促进全县脱贫地区农产品流通和产销精准对接,推动消费帮扶持续走深走实,全面提升消费帮扶工作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五进九销”消费帮扶相关工作部署,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消费帮扶产销对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搭建乡级供货渠道、开展产品推销;铺设基地销售跑道、开展产品订销;巩固单位帮销通道、开展产品助销;拓宽政企对接通道、开展品承销“四道四销”形式,解决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积压等问题,助力脱贫群众变产品为商品,变增产为增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社会参与、互利共赢为原则的产销对接机制。
二、具体任务
(一)搭建乡级供货渠道。乡乡村振兴站、乡农技站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打造和展示本地农产品的特优品牌,以市场化机制推进农产品销售;梳理汇总农产品名录,组织开展乡级展示展销活动,与县内外农贸公司、农产品销售商等达成采购意向;鼓励省内外农产品经销商在本乡设立采购联系点;在县外农产品需求量大的城市建立农产品展销点;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不断提升脱贫地区农产品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知名度。
牵头部门:乡农技站
责任部门:乡组织办、乡乡村振兴站、乡中小企业服务站
(二)铺设基地销售跑道。组织乡村振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按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的要求,建设农产品销售平台和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建立长效化农产品销售机制。经营主体通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展示展销活动,打通“线上线下”产销通道,与县内外销售平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形成生产、运输、销售的完整供应链条。
牵头部门:乡农技站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 民委员会
(三)巩固单位帮销通道。由乡组织办牵头对接,将滞销农产品列入帮扶单位年度采购清单,明确农产品采购额,与帮扶单位建立长期的产销机制;组织当地农产品大户、种粮(经济作物)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区域性农产品展销会、农产品贸易博览会等;在主流媒体、传统媒体上广泛宣传农产品的特色优势,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
牵头部门:乡组织办
责任部门:乡农技站、乡宣传办、乡乡村振兴站、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 民委员会
(四)拓宽政企对接通道。乡组织办要持续开展消费帮扶“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活动,订单化销售农产品。机关和单位、企业、学校、医院采购农产品数量占比要达到年度采购总量的50%以上,建立长效供销机制。
牵头部门:乡组织办
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站、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 民委员会
三、推进措施
(一)开展产品推销活动。乡组织办、乡农技站、乡乡村振兴站牵头组织2次以上农产品展销活动,现场销售或预售额不低于30 万元;
(二)产业示范基地开展产品订销活动。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经营主体通过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开展主题活动、产品体验、会员优惠、认领认养等服务,建立“线上”订销渠道;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现场展示展销活动,与县内外企业、社会组织等达成销售意向,建立“线下”订销渠道。每个基地现场展销活动不少于 2 次,销售、订单额不低于60万元。
(三)帮扶单位开展助销活动。每个县级帮扶单位达成价值 1万元以上农产品采购意向。同时,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逐村逐户统计农户现存农产品的品种、数量,通过网上订单、直播带货等多种方式,6月底前动态化清空滞销农产品。
(四)开展“五进”对接承销活动。乡组织办同相关部门积极鼓励各类商会、协会、投资企业通过定向采购、福利团购、职工直购、入户认购、部门助购、平台联购等多种途径购买脱贫地区农产品。
四、组织保障
(一)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图,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协作顺畅、指导到位、调度有序、报送及时、督导得力。
组 长:王瑞梅 乡组宣员
副组长:陈 晨 副乡长
成 员:吕琦燕 乡乡村振兴站站员
李 玲 乡组织办干事
王时梅 乡农技站站员
赵卫红 乡农经站站长
各村(社区)负责人
(二)凝聚工作合力。乡组织办、乡乡村振兴站要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信息互享、数据互通,形成横向衔接、部门联动的协作机制。
(三)强化质量监管。从源头把握农产品品质,对产品质量不过关、资质不合规的企业进行考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扰乱市场行为的供应商取消入驻机关事务管理局销售平台和展示销售资格,并向政府通报。
(四)强化考核应用。将展销活动次数、销售和订单额度、宣传推广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列为重点内容,完成结果纳入县巩固脱贫成果年度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措施不得力、销售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不作为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对借机敛财、谋取私利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