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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对《临县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0年04月10日 09:05:00 来源: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扶贫资产管理, 切实维护扶贫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受益者合法权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发挥长期效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20202月,临县人民政府印发出台了《临县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临政办发〔2020〕5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临县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背景  

  2019年9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扶贫资产管理,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发挥长期效益,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80号)。  

  为了做好我县扶贫资产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0年2月,我县出台了《临县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临政办发〔2020〕5号  

  二、《临县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起草过程  

  根据有关要求,我县成立了编制小组,部署启动了相关工作,工作开展以来,《临县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多次修改,和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审查意见,进行了补充完善,形成了一致意见,并于20202月正式印发实施。  

  三、《临县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  

  《临县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共分为章、二十条:  

  第一章总则(第1-5条),主要是《临县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设立依据、适用范围、管理类型。 

  第二章工作目标(第6条),摸清全县“十三五”以来扶贫资产底数,提高资产收益, 实现保值增值。  

  第三章职责和分工(第7-8条),主要是明确了扶贫资产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 和各自的职责。 

  第四章权属确定(第9-11条),主要是扶贫资产实行产权登记制度资产所有者应当定期开展资产清理、核准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章资产登记(12),“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 按照《山西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行清产核资, 分类、分项、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监管台账。  

  章资产登记(第13—18条),主要是资产所有者应建立扶贫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设置总账和分类明细账,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章收益和分配(第19—21条),主要是明确了资产收益和分配办法和流程。收益类扶贫资产, 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 由村集体研究提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最后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章管护与监督检查(第22—26条),主要是明确了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后,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行业部门要建立相应后续管护制度, 明确管理主体, 落实管护责任。对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易地扶贫搬迁类资产, 属行业部门管护的, 由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属村集体管护的, 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    

  章资产盘活(第27条),主要是明确了资产主体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 管护主体要立足当地实际, 盘活用好扶贫资产。 

  负责(第28条),主要是明确了执行时间和负责解释的单位。 

    

  文件链接: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县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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