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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司法局关于《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2020年04月09日 22:05:00 来源:临县司法局

 

按照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现围绕《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是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办公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9〕23号)精神,结合全实际,出台了该实施方案   

二、内容解读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政府办公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9〕23号),具体从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4个方面提出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目标。 

  主要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单位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从健全健全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四个方面进行规定。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通知》从健全健全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完善案卷管理,发挥记录作用五个方面进行规定。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通知》从健全完善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规范审核流程,明确审核责任七个方面进行规定。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要通过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强化智能应用三个方面进行信息化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提出安排部署、建章立制、全面实施、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具体推进。 

  (五)保障措施 

《实施办法》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效实施提出了六项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别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执法单位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保障执法人员待遇,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队伍稳定性。三是保障经费收入。财政部门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将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装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相关计划。四是开展宣传培训。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行全方位宣传。五是强化督促检查。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县督查内容和法治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六是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在立足我县“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实绩。

文件链接: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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