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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司法局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情况
2022年07月21日 10:58:23 来源:临县司法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临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县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

八、临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县司法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临县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临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局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市属各部门和各行各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管理公证、律师以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四)指导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基层调委会、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

2、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3、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4、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5、做好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县司法局,机构编制为行政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财政拨款。编制数:行政编制为44人,行政在职人数36人,退休人员18人,下属单位临县公证处、临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事业编,编制数为10人,在职人员4人,无退休人员。

临县司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临县公证处、临县法律援助中心。预算由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临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县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

八、临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县司法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临县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临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本单位预算数704.92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比较减少6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部分减少。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0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73万元,下降13%,下降主要是人员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车辆2辆,价值312410元,占资本总量的9.07%;

2、房屋情况:办公用房785平方米,价值215000元,占资本总量的6.24%;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图书资产价值251130元,占资本总量的72.88%;家具、用具资产价值504794元,占资本总量的14.65%。无形资产价值214840元,占资本总量的6.2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22年临县司法局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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