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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2022年07月21日 09:35:32 来源:临县林业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十、单位资金:

十一、上年结转: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执行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县级国有林场及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国家湿地保护标准,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国家荒漠化防治标准拟订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参与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拯救保护、经营利用,按分工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在上级部门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指导下,负责承办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撤销各类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并配合实施,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县直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按照国家和省、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结构调整,对全县林业和草原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按分工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非法毁坏林地,非法征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及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的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 (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 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 (地) 防火巡护、火源管理, 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实施国有林场, 林区和草原 (地) 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监察预警, 督促检查等工作。 必要时县林业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法制、信访、督查、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信息化建设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承办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录(聘)相关工作。承担对全县林业专业技术职务及工人等级任职资格审核申报相关工作。拟订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党建办: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财务股:承担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劳动工资等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内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负责行业统计、机关财务核算、项目资金预决算及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清产核资等工作。负责林业系统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四)生态保护修复股 :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起草全县国土绿化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牧)还林还草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全县草原(草地)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森林资源股: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林权管理工作,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依法承担应由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承担公益林划定、调整、监管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拟订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全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六)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撤销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自然遗产项目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县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

(七)规划股

拟订编制全县林业和草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林业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规划。负责编制全县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项目监督、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监督中央、省市县林业和草原投资及相关项目实施。

本部门人员编制数33人,其中:林业局(本级)编制为13人,临县林业和草原发展中心编制为10人,临县紫金山国营林场编制为10人;本部门实有在职人数73人,其中林业局(本级)在职人数14人(其中1名事业人员),临县林业和草原发展中心在职人数51人(其中有1名计划内临时工)、临县紫金山国营林场在职人数8人。

临县林业局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级及下属单位。其下属单位包括:临县林业和草原发展中心、临县紫金山国营林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县林业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临县林业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

三、临县林业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

四、临县林业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

五、临县林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六、临县林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见附件)

七、临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见附件)

八、临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九、临县林业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见附件)

十、临县林业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十一、临县林业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临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99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6.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临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99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52万元,项目支出72.18万元。基本支出较2021年相比,增加33.97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行政公务人员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13.0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机构改革,本部门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0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动。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2022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3、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

4、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临县林业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4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1.65万元,下降51.43%,下降主要原因2021年度机构改革,事业人员转隶到下属各属中心,故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临县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临县林业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17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11项。

其中林业局(本级)6项:(1)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元,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预备购置电脑4台;(2)房屋租赁费2.8万元,单位由于办公用房紧张,档案及物资没有存放地点,为保证档案及物资安全,租赁了两处房屋存放档案资料;(3)工作经6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日常办公,本年度预算了宣传资料印发、其他交通费用等经费;(4)2022年度自主苗木造林费20万元,为解决春季部分乡镇和村自行植树的苗木问题,经乡村申请,林业局党组研究同意,为部分 乡镇、村提供自行植树所需苗木,增家乡村周边绿植,改善乡村周边环境;(5)森林防火工作经费20万元,通过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6)森林派出所值班津补贴2.17万元,根据人社部规【2017】10号文件,给森林派出所值班人员发放一次性津补贴。

临县林业和草原发展中心3项:(1)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5万元,本项目主要是对临县范围内有害生物进行监测,并派专人观察记载上报;(2)林业技术科技推广经费1万元,通过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知识、技能,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林业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转化为生产力;(3)计划内临时人员工资7.2万元,用于支付我单位计划内临时人员工资及福利费。

临县紫金山国营林场2项:(1)公用取暖费2万元,为每年固定的取暖经费,保障林场部、管护站等职工的冬季取暖;(2)林场建设费4万元,用于林场林道维修维护。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临县林业局车辆编制数为2辆,车辆实有数2辆;

2、房屋情况:临县林业局办公用房面积20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临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


临县林业局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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