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单位主要职能概括: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建设、文物、旅游、林业、国土、交通、环保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风景名胜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景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实施;
(2)根据吕梁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中央、省、市关于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的规定,主持编制碛口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物旅游规划,经市文物旅游局批准后组织协调实施
(3)审查、监督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和控制保护范围内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
(4)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特别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等进行统一保护和管理;负责查处风景区保护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
(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临县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机构、人员、车辆等基本数字情况:
(1)人员及内设机构编制情。根据吕编字[2017]17号文件精神,将市碛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更名为吕梁市碛口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增加全额事业编2名,编制人数增加为17人,并调整下放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临县政府代管,人、财、物全部由临县政府管理。内设综合科、旅游管理科、规划科、环卫科四个科室。现在编9人(其中:正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人),退休1人,临时人员4人,环卫人员约150名,根据环卫区域的增加,环卫工人随时变动。
(2)公务用车配备情况。公务用车配备数量为两辆,市政府配备北京现代越野车一辆,临县政府配备大众轿车一辆。
(3)环卫车辆配备情。为确保景区环境卫生工作,单位原有铲车1辆,洒水1辆、垃圾清运车5辆,2018年又新购置了巡逻车1辆、路面清洗车1辆、泔水车1辆、垃圾清运车3辆。
二、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计划
一是持续抓好基层党建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抓好景区古建筑群修缮保护工作;
三是力争完成扶贫点西湾村重点项目建设;
四是推动景区重点工程建设开工;
五是狠抓景区规划落实;
六是开展引客进景区宣传活动;
七是大力推动景区厕所革命;
八是推动美锦宾馆施工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由本局构成,无下设单位。
四、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一)2019年收入预算6745735.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45735.81元(基本支出拨款1357335.81元,项目支出拨款5388400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由于2017年单位机制体制改革,本单位在2018年均未列入为市、县两地的预算单位,2018年无预算收入,本年度预算公用部分的基本支出收入和项目支出收入的一半为2018年的预算收入,故本年度预算收入无法与上年度进行对比。
2、支出预算
(一)2019年支出预算6745735.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45735.81元(基本支出拨款1357335.81元,项目支出拨款5388400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由于2017年单位机制体制改革,本单位在2018年均未列入为市、县两地的预算单位,2018年无预算支出,本年度预算公用部分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一半为2018年的支出,故本年度预算支出无法与上年度进行对比。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
1、基本支出1357335.81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906035.81元(基本工资311796元,津贴补贴90984元,绩效工资233223元,取暧补贴34160,养老保险115944.6元,医疗保险38520.18元,生育保险3180.02元,工伤保险1908.01元,公积金76320元);商品服务支出446820元(四项公务费10800元、公用取暖费175000元、福利费10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80元(退休取暖费4480元)。
3、项目支出5388400元。主要是经常性项目,包括单位日常运行经费(临时人员和解说人员工资300000元;单位办公、印刷、水电、邮电等费作1086400元;差旅费240000元;监控、亮化及单位设备维修维护费460000元;会议费56000元;伙食费及其他日常支出156000元。)、环卫经费3150000元(环卫人员工资2350000元,环卫消耗品250000元,环卫设备维修维护费150000元,环卫车辆运行维护费350000元、租赁费50000元);宣传费4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18年和2019年的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0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由于2017年单位机制体制改革,本单位在2018年均未列入为市、县两地的预算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在本年度中追加列入。本年度“三公”预算支出包括上年度“三公”经费的13万和本年度“三公”预算支出13万。本年度和上年度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由于本单位上年度本单位未列入市、县两地的预算单位,也无政府采购预算,故2018年和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无增减变化。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公务车辆共计2辆,用于应急。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