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负责公关文化娱乐场所及场内文化活动的安全监管。
3、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4、拟定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推进对外文化产业合作与发展。
5、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盒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对从事文化娱乐经营单位进行审批、管理、监督。
7、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电视台、图书馆、文化馆(站)、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8、负责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基金会进行登记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
9、管理全县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拟定全县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推动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10、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全县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1、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批广播电视直播节目。
12、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盒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对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进行具体规划和管理,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13、领导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4、负责监管全县新闻出版活动,监管全县出版物内容,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制定全县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查处严重违法违规出版物,对从事发行工作的民办机构、中介机构进行指导、监管。
15、制定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16、拟定全县出版物市场发展规划,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17、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18、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实际工作查找短板,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坚决落实布置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精神动力,以全会精神作为检验中心各项工作的标尺,促进中心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我县以更高水平跻身全国县(市)区综合实力第一方阵作出贡献。
(二)乡镇综合文化站申请编制人员。目前全县2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站内无编制、无人员,每站只有一名文化志愿者,很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计划于2018年度,2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配置编制人员,确保活动开展正常化。
(三)免费送戏下乡200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和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完成好政府交办的民生实事,让基层百姓共享文化成果,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各乡镇建立图书、文化总分馆。我县目前有县级文化馆1个,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县级图书馆1个,建筑面积1520平方米;现已在县城到碛口沿大川6个乡镇的12个村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试点,2018年度,将在其余17个乡镇分别建立图书、文化总分馆。
(五)发展文化产业,带动人民早日脱贫。文化产业发展,是打好打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所在。应该多关注是产业的发展,要把产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大产业带动大发展,以大发展促进大脱贫,让困难群众早日脱贫奔康,过上幸福生活。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有临县图书馆、临县人民文化馆、临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临县美术馆、临县道情研究中心下设单位,部门预算由本局及下设单位构成。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5456548.45元,其中:财政拨款5456548.4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了899948.45,主要用于补发调资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5456548.45元。其中一般预算5456548.4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了899948.45,主要用于补发调资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增加。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今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34200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电影院办公用房取暖费62118元、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福利费5820元、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详细如下:
1、项目名称为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金额为138万元。完成46个村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每个村硬化300平方米;广场使用年限为10年;文化广场的建设质量与建设面积合格率均为100%。
2、项目名称为贫困村设施设备购置,金额为162万元。完成101个村配置图书阅览桌、凳、书架、文体室、文件柜、桌椅,完成67个村配置扩音设备,完成21个村配置建设器材,完成67个村配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图书室、文体室、器材使用年限为6年;设施设备配置到位情况与质量合格情况均为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的国有资产为上级捐赠的车辆。
临县文化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