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我队认真贯彻执行财政经费管理使用的规定和要求,坚持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支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 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3. 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 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5.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工作。
6. 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7. 搞好道路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工作。
8. 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重大文体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的行驶安全和畅通。
9. 制止、协助破获和打击在道路上发生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事故科、秩序股、车管股、宣教股、执法监察室、指挥中心、办案中心、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服务中心、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城区三中队、城区四中队、白文中队、木瓜坪中队、克虎中队、雷家碛中队、三交中队、林家坪中队、电子中队、客运中队、执法分队、危侦中队、安全股。
(二)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8人,退休人员13人,协警310人。
(三)车辆情况
车辆保有量22辆,在编共计17辆,其中一辆用于机要通信等一般公务,其余21辆用于道路交通管理等执法勤务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是由大队本级单位构成,无下设单位。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32120562.82元,收入决算较上年增加,主要为人员工资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38813.21元,其他收入281749.61元。
(二)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支出总计31054363.91元,较上年支出增加,主要为人员工资增长。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16219035.08元
其中基本工资4000909.64元,津贴补贴1773970元,其他工资福利7348819.87元,伙食补贴259676元,其他社会保障费3775.5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211776.45元,住房公积金359745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1945112.17元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140元
4. 其他资本性支出2261499元。
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46299元,公务用车购置715200元。
(三)需要说明的是“三公”经费支出1880357.76元。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5157.76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15200元,公务接待0万元,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减少,增加了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主要原因为我队对原有部分运行年久失修车辆进行了购置更换。2018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原因是我队严格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减少财政负担。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2456611.17元。
七、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净值2021.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6.56万元,固定资产1534.69万元。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及构筑物425万元,占比27.69%;通用设备(包括公务用车22辆,净值306.26万元)598.07万元,占比38.97%;专用设备451.32万元,占比29.41%;家具用具60.3万元,占比3.93%。
八、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我单位无绩效评价的项目。
山西省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17日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