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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以“小切口、有特色”立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典型被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表扬
2022年12月30日 16:27:19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央依法治国办近日决定对“山西省吕梁市以‘小切口、有特色’立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等8个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结合实际积极创新、主动作为,努力破解基层法治建设“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通报介绍,山西省吕梁市注重提升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积极推进“小切口、有特色”立法,6年来共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19部,有效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一是聚焦突出问题立法,保护生态环境。为充分发挥山西省重要生态屏障区、黄河中游重要生态涵养区功能作用,推进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吕梁市先后制定城市绿化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禁牧休牧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量化地方标准,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推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用最严格的法规制度推动绿色发展、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二是紧贴民生需求立法,增进民生福祉。在立法项目选择上坚持民生优先,问需于民,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大问题。出台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规定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等一系列积极性保护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中,对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要求、规模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推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行动。制定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有效解决城市道路同一路段短时间内反复开挖、马路“拉链”屡禁不止的现象,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三是突出特色特点立法,保护文化遗产。吕梁市共有非遗保护项目200余项,非遗传承人330余人。针对保护投入不足、保护措施不力等实际困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明确要求将保护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按照非遗项目及其传承人的不同等级、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在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中实行“提级保护”,量化市县政府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经费标准,在细化上位法规定基础上加强保护力度,将城市建成区树龄在80年以上不满100年的树木和古树群纳入保护范围。四是强化精准精细立法,确保管用实用。坚持立法不盲目追求体系结构、面面俱到,让特色条款、管用条款更加鲜明突出。吕梁市河道管理条例创设河道治理、保护、利用专章,着重发挥河道综合功能、严明河道生态保护修复责任。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细化电梯管理人、维护保养人的具体义务。禁牧休牧条例设置“特别条款”,规定在吕梁黑山羊保种基地、中阳县柏籽羊肉基地和基于乡村自然风光旅游点缀需要的景点,可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林草主管部门在禁牧区域以外核定载畜量,适度放养羊只,以保护良种,营造乡村田园牧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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