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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2026年06月08日 09:15:00 来源:临县农业农村局

为了高质量发展中药材产业,全面提升我县中药材生产水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中共临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6年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组发〔202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安排实施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从而进一步推进中药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效益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中药材种植为抓手,以科技为支撑,按照“适地、适时、适种”的思想,充分利用我县光、热、水、土等资源优势,合理布局,统筹规划,通过政府扶持引导规模开发,实现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使中药材逐渐发展为我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产业。

二、实施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规模发展,示范带动,提高效益,促进增收”的原则,扶持和发展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县中药材种植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种植种类

中药材种植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知母、柴胡、苦参、党参、远志、防风、茯苓、板蓝根、甘草、连翘、酸枣等道地中药材。

四、目标任务

种植有效出苗率达到70%以上,栽植成活率达到85%以上;如遇旱洪涝冰雹等自然灾害严重受损的,可酌情降低标准验收,降低幅度不超10%。

五、实施主体

在全县域内从事中药材规模种植的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六、补助标准

2025年种植的每亩补助200元。2026年种植的每亩补助300元。

操作程序

县政府网站发布《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6年农业种植生产支持政策项目公告》,通过主体的自主申报,乡镇审核把关,初步拟定种植地块和种植面积,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由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政府共同联合考察,统筹考虑安排全县种植区域、种类及分配计划种植面积。

八、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实施主体进行科学种植。种植中药材出苗后,实施主体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报告,由乡镇政府对种植面积、种类、出苗率等主要指标组织验收,将验收结果(不足计划面积的按实际种植面积、出苗率等)上报农业农村局,由县局给予兑付补助资金。补助标准将根据申报结果另行确定。

九、申报要求

1.实施主体是全县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主体及法人要热爱农业,诚实守信,具有一定的中药材科学种植意识,种植积极性高。

2.申报主体的土地流转承包手续合法规范,与地块一致,无耕地权属纠纷争议,财务帐收支记录、实物(种子、化肥、机具、粮食等)资料入库出库记录真实准确反映实施主体全面积种植生产经营情况,联农带农能力强。单个申报主体需通过流转、承包等方式取得稳定土地经营权的耕地200亩以上,且集中连片面积在一半以上,申报面积不少于100亩。实施地块不属于基本农田,土壤条件适宜中药材种植,交通条件便利,地理条件优越,去年及今年拟种植的均可。

3.同一年度同一地块不得重复申报种植项目;依法被列入失信或其他不良名单的经营主体(或法人)得申报;承担过农业农村局上年度安排的种植项目,未按要求在申报前完善经营主体全面积种植生产经营财务账、实物资产帐等资料的申报主体不予支持;存在虚假经营、撂荒地块、未真实从事种植生产或因项目实施不力等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实施主体不予支持

4.申报材料: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土地流转、承包协议(合同)、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申报地块土地性质(是否基本农田、一般耕地等)证明、面积位置示意图(乡镇和村委核实承包经营耕地面积、流转合同之后加盖公章)各一份、临县2026年中药材种植项目申报表。

以上资料由项目申报地块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把关。

组织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发展好中药材产业,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县成立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领导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涉及乡镇负责人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种植股、财务室相关人员和有关乡镇农技员为成员。项目领导组具体负责项目落实、组织、协调、方案制定和项目指导、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强化技术服务为了确保各项技术高质量推广,我县成立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技术指导组。成员包括有中药材种植经验的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及项目区乡镇农技员,技术指导组具体负责项目区耕、种、收、管、防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

3、充分提高认识。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认真实施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规范中药材种植生产,真正使该项目既增加绿色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又增加农民收入、规范常态化帮扶工作,从而助力乡村振兴。

4、加强技术培训中药材种植项目的实施,实际情况开展跟踪技术指导培训服务由技术人员具体进行技术培训及现场技术指导,不断提高种植户的栽培种植水平,降低种植风险。

5、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把控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规范使用行为,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同时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6、严格资金拨付。本项目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管理,中药材种植出苗后,实施主体要提供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报告、乡镇验收结果及种子肥料、小型播种机具购买发票、耕种管等各阶段图片,以备资料的整理归档。

本方案属财政补贴性农业生产支持政策,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农业经营主体请于本公告发布七日内向临县农业农村局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3405875@qq.com

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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