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5年10月15日 16:20:00
来源:临县自然资源局
编号:20250003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林权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附件:林权不动产首次登记表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东门原国税局)
联系方式:0358-4488828
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