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2025年04月16日 10:10:00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