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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年05月10日 17:16:20 来源: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9月2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人社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2023年3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三清单”。3月30日,经县级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一组及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审签,以党组正式文件印发整改方案和“三清单”。4月6日,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周调度制度、现场办公,要确保整改实效。4月7日,经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一组、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批,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一组、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席指导。4月13日、4月21日、5月9日,局党组累计3次召开县委巡察整改周调度会议,通报整改进展,研究整改事项,指导整改工作,确保3个方面49个问题如期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一组、县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组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突出建章立制抓整改、结合工作落实抓整改,扎实推进县委巡察整改,确保本轮县委巡察整改3个方面4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学习领会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聚焦职能职责存在短板弱项,工作部署不够坚强有力

1.针对学习领会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局党组、局机关自身建设、坚持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加强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并做好落实。

二是局党组成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主责主业,找差距,谋发展、抓落实,形成《紧扣主责主业,奋力担当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新时代人社工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做好新时代人社系统党建工作》《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谋划人社工作新发展》等专题报告,引领指导人社工作新发展。

2.针对推进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上有短板弱项的问题

一是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加强业务学习,集中研讨,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在监管中注重细节,加大资料审核、整理、归档工作,回头查看职业技能培训资料,不断提升培训精细化、精准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用工市场考察、摸底,把握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前瞻性,推动培训与市场接轨、与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相衔接,针对企业岗位需求开展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宣传手册,在“临县驻村帮扶素质提升暨政策宣传(春风行动)”中对全县驻村帮扶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解读,便于驻村帮扶人员宣传政策。今后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加大力度开展新兴产业项目及市场紧缺工种和适合我县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工种培训,进一步提高新兴产业项目占比。

三是出台《加快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拨付细则》,实行培训一批、验收一批、拨付一批,按季度进行补贴资金发放。

3.针对社保基金监管力量薄弱、扩面征缴工作成效不太明显的问题

一是积极主动与县委、县政府对接,争取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更大支持;印发《关于加强乡镇社保基金征缴力量进一步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同时发动乡镇就业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相关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民生山西APP、三晋通等新型媒介,实施网上办理。

二是抓住企业改制重组等契机,清欠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加大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宣传力度;印发《关于转发<关于积极稳妥推动解决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实施部门联动,通过对欠费企业下达催缴通知书,向劳动监察、税务等部门推送欠缴数据,加快清缴欠费。

4.针对全县股级事业单位考核奖惩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措施:出台《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股级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指导各主管部门落实。

5.针对落实人事人才招聘、聘用政策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的办法》,加强宣传和督促力度,引起各单位重视,到基层单位上门服务指导工作。

二是加强招才引智宣传力度,向上争取人事招录指标,加快招录流程,争取编制。

三是对公益性岗位招聘资料检点完善,并整理成册。

6.针对推动本单位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不彻底,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运行不畅通的问题

一是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依据服务群众工作需求,按照县编委会下发的三定方案对办公场所、内设机构、人员配置进行了合理规划,设立办公室(党建办)、创业就业股、培训就业股、市场招聘股、人事人才股、人事考试股6个内设科室,办公场所占用原就业局大楼二楼、四楼,保留县政务大厅二楼窗口、县政府档案楼四楼档案室。

二是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局“三定方案”执行,理清股室与下属单位的职责关系,做到履职尽责。

7.针对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工作弱项明显,力度偏弱,整治欠薪欠保、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执法证到期前3个月,向县司法局申报办理换新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监督人员和拟申领执法证的人员按期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大讲堂,规范执法程序。

二是出台《临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联合乡镇执法队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劳动用工备案的通知》,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股按季度向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推送已登记备案的企业名单。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增加宣传方式、频次,对不能按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登记的企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股加强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线上线下审核,对申请登记备案的及时按程序办理。

四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对企业实施守法诚信管理及失信联合惩戒,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落实黑名单公示制度,在网上通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部门联动,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二)作风建设不严实,服务意识不强,人事档案管理存在漏洞,财务管理不规范

1.针对单位发文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出台《临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公文管理制度》,高标准、严要求,按文件执行。今后制定各类实施方案时严格按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要点制定,并认真落实执行。

二是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出台《工作简报制发审核办法》,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2.针对作风建设不严实,部分工作人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严,日常管理松散的问题

一是责成未签到的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完善《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积极督促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逢会必强调纪律规矩意识,安排专人负责每日考勤,考勤情况通报,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考勤的人员提出批评整改。

二是局党组对当事人进行谈话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完善《请销假制度》,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提高纪律规矩意识,严格审核请销假手续。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确定临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性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局党组举一反三,完善局党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是修改完善局三定方案,进一步科学设置局内设机构岗位职责;争取县委编制办公室支持,增加人员编制,补充工作人员;加强人事管理,出台《借用(借调、抽调)人员管理规定》,做到用制度管人,杜绝用人的随意性。

3.针对落实为民办实事进度滞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组织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制定《业务流程图》,由办公室统一制作并上墙。社保大厅投入使用,已按规定公布各岗位经办人员职责,办理业务流程图,设立桌签,公布经办人员办公电话,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在工资福利股醒目位置公示业务办理流程图。新录用公务员,组织部审批确定工资后,单位承办人带审批表和干部信息认定表,即到即办。新录用事业人员,人社局、编办出台入编文件后,单位承办人带行政介绍信和干部信息认定表,即到即办。职务、职级晋升,单位承办人带组织部任职文件,即到即办。公务员及事业副科以上人员晋级,组织部审批确定后,单位承办人带审批表,即到即办。其他事业人员晋级,年度考核结果出台后,单位承办人即到即办。全县所有人员工资晋级,原则上一个月内全部办理。

三是社保大厅正式投入使用,解决了工作人员分散式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

四是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二楼门禁加设双开关,工作期间解除门禁,同时二楼、四楼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单位标识,便于群众寻找、方便群众办事。

4.针对人事档案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出台《临县人社局人事档案归档制度》,对收集到的材料5个工作日内全部归档。对档案形成单位主动收集归档材料,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长期坚持。

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理顺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工人人事档案管理的指导;争取政府专项经费支持,增加档案管理人员编制和经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三是社保中心提前拉出清单,通知单位及时修改个人信息。主动与市社保中心对接修改个人信息进度,确保正常办理退休。

四是对所有档案开展审核工作,对退休人员档案进行分开管理。下一步每年对在职人员进行审核,对达到退休人员档案进行分开管理,长期坚持。

5.针对重点岗位部分干部长期不轮岗,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股长进行交流,免去两位同志股长职务。争取县委编制部门支持,增加编制人员,解决老龄化问题;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形成人员调整,充实长效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消除廉政风险,形成公开、公正、公平、透明阳光的工作机制。对廉政风险较高的股室干部进行交流、调整岗位,消除风险。

6.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出审核不严的问题

一是社保中心出台《驻村干部补助审核办法》,做好公务外出审批报备登记等工作。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关于调整下乡补助等标准的通知》(临财行〔2016〕433号)文件精神,杜绝类似情况发生。规范财务制度,严格审批把关。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责成当事人作出情况说明并予以改正,同时出台《差旅费登记报销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手续。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出台《公务外出管理制度》,在补全该项支出登记审核的基础上,对今后公务外出登记严格把关审核,公务外出在本人报备的基础上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按周整理,严防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二是社保中心召开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如实说明。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要求将参保人员名单及保单整理完善,对今后支出凭证严格把关审核,严防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三是社保中心出台《合同签订制度》并严格执行。召开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原负责人分别作出说明。规范财务制度,严格审批把关。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出台《合同签订制度》并严格执行。督促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将凭证背书资料补全完善,对今后支出凭证严格把关审核,严防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四是出台《财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督促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检点,按要求重新设置科目记账,对今后支出凭证严格把关审核,严防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五是出台《驻村干部补助审核办法》并严格执行。责令当事人书面检查并退款,举一反三,对驻村干部补助发放回头看,规范财务审批制度。

(三)加强党建引领,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提高党的建设水平有差距

1.针对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保质保量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社保中心党支部和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分别出台《“三会一课”规范化开展规定》并严格执行。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保证党员经常性教育能够持之以恒地进行。注重质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如召开座谈会、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出台《“三会一课”规范化开展规定》。支部书记总牵头、总负责,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明确党建办专人负责,提前制定“三会一课”开展计划,合理规划时间按规定开展党建活动,确保每次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并上报局党总支。

二是社保中心党支部出台《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并严格执行,增加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确保参会党员全覆盖,促使全体党员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安排党建办专人制定每月主题党日计划,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形成活动制度,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局党总支。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安排党建办专人制定每月主题党日计划,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形成活动制度,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局党总支。

2.针对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格、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并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提高对民主生活会召开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各流程认真开展,提高会议质量。

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好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并严格落实,完善支部学习制度,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三是提高对民主生活会召开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本着治病救人、帮助提高的原则,真提问题、提真问题,触及灵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好组织生活会,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切实要通过组织生活会,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出来,认真研究整改。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是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要求,严格标准,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组织意见。

3.针对党员组织关系结转、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坚持边巡察边整改,6名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已转出,党费已全部收缴。举一反三,对其他退休党员及时转出党组织关系。

4.针对流动人员党支部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与上级党组织积极沟通,由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支部班子成员。

二是按照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指导意见,不再接收流动人员预备党员,不再为流动人员预备党员进行转正。

三是与上级党组织积极沟通,争取开通网上缴费渠道,方便流动人员交纳党费。

四是积极上级党组织沟通,争取得到上级党组织部门支持,按流动党员户籍、工作地将流动党员分类分流到户籍地乡镇、工作地单位或社区支部。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间断性成效

针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出台《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制度》《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等8项制度,开展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交纳、严肃考勤纪律等12项专项治理,不断提高党组理论学习、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印发《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等8个通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的组织领导,确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开展,取得实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的办法》《临县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方案》等,以实的举措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在业务股室张贴业务流程图,办事流程、所需资料、办公人员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全公示,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局党组成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主责主业,找差距,谋发展、抓落实,形成《紧扣主责主业,奋力担当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新时代人社工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做好新时代人社系统党建工作》《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谋划人社工作新发展》等专题报告,引领指导人社工作在新时代获得新发展,取得新成就。

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围绕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章立制,形成《临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制度》等5个制度,围绕明确职责,印发《关于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领导分工的通知》等2个通知,开展严格审核公益性岗位招聘手续、严肃公文制发等7项专项治理,促进流动党员管理改革,推动职责、权限等在制度框架下运行。

县社保中心围绕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章立制,形成《临县社保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临县社保中心合同管理制度》《临县社保中心工作简报制发审核办法》等7个制度、办法。围绕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力量,加强社保基金续保、扩面、稽核力度等,起文印发《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乡镇社保基金征缴力量进一步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31号)《关于转发<关于积极稳妥推动解决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26号)等2个通知,开展社保基金续保、扩面、稽核,社保大厅便民服务等6项专项治理,促进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改革,加强部门联动,提高社保基金监管、参保扩面水平。

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围绕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章立制,形成《临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临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差旅费登记报销管理办法》《临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三会一课”规范化开展规定》等6个制度、办法、规定等,开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公务用车管理等6个专项治理,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新时代取得新进展。

今后,县人社局党组将以本轮县委常规巡察整改为契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结果落实、落地、见效,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以巡察整改结果指导人社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推动人社各项工作在新时代作出新贡献,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8-4422897;电子邮箱:2920379132@qq.com

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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