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共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年04月14日 09:57:34 来源:中共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


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10月11日,县委专项巡察三组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用水用气项目进行了专项巡察。2022年8月30日,县委专项巡察三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指出了我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用水用气项目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局党组根据县委巡察反馈情况,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讨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整改任务,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度重视,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对照问题清单,有针对性的明确各级责任全面做好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我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亲自挂帅,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共召开党组专题会议1次,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狠抓责任分解。经多次修改完善,局党组制定了《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用水勇气项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局党组全体人员主动辨析问题、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

(三)严肃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行为,取消其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大局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不够有力

1、关于对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起来,承载单位自来水公司、国新燃气公司,工作不够积极,存在工作等、靠、推的思想的整改情况。

巡察组指出的该项问题,使我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在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举措远远不够本着知错就改的原则,局党组立即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分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对症下药进行整改。要求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仔细研读,并逐一落实到位。

2、关于对牵头部门“不真牵”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于2022年9月2号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议,并于9月5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同时责成分管领导对自来水公司、国信燃气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并再次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深入学习。

(二)关于政治担当不够强,行业监管水平比较滞后

1、关于对部门协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项问题,我局房产服务中心于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15日,配合县能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电临县分公司等部门,对物业行业收费乱象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整改,共走访物业公司47家,涉及小区53个,发现麻峪小区(水费2.5元/吨),湫水御景苑(电费0.58元/度、水费2.5元/吨),元倍小区(电费0.6元/度),阳光小区(电费0.52元/度,水费2.5元/度)等问题,均高于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指导价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调查处罚。

2、关于对市场运营环境,各相关部门缺乏监管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临县城镇自来水有限公司变相收取安装服务费的问题,我局党组根据《临住建字【2021】92号》文件精神,责成自来水公司向被收取水表以及配件费用共计615元的用户李小强诚恳道歉,并解释具体原因,上门退还其当初交纳的615元现金,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讨

3、关于对小区物业乱象丛生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房产服务中心在配合各部门整顿物业行业收费乱象工作中,共走访转供水小区42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未统一整改水、电价格之前,一直由物业公司相互之间借鉴收费标准自主定价。2021年3月1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县物业相关收费项目价格核准会,会上统一了水、电等相关收费项目的标准定价,大多数物业公司在会后并未及时调整价格。2021年10月开始,迫于多方监管部门和群众举报的多重压力,物业公司最终将水、电收费价格按以上标准执行。但在利益驱使下,部分物业公司又增加了所谓的水、电公摊费,期与未改价之前的收益持平或接近,以寻求利益最大化。恳请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将临县物业相关收费乱象予以扼杀,使其规范运行。

4、关于对小区用户获得用气时限较长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项问题,国新燃气公司与各小区物业取得沟通,要求对收取的安装费尽快缴纳。同时,国新燃气公司内部安装流程已相应简化,确保天然气安装及时性,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目前还有个别小区因不符合安全规定未能及时通气,现正在整改中。

(三)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不到位,人民群众对获得用水、用气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还有差距

1、关于对落实“一网通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城镇自来水有限公司制定了《临县自来水公司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用水报装实施办法(试行)》、《“一窗受理”业务服务指南》、《“最多跑一次”制度规定》,并由收费组负责人赵艳军组织窗口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现已正常运行。

2、关于对落实“三零”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临县城镇自来水有限公司已开通线上办理渠道,用水报装、交费、投诉、报修等业务用户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日后该线上系统还将增加变更口径的业务,实现用户“零申请”“零审批”“零收费”的“三零”服务,提高用户满意度。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已恢复正常办理,用水报装、交费、投诉、报修等业务均可通过该一体化窗口办理,现已正常运行

(四)在维护法治化运营环境过程中,部门在履职担当上还有一定的差距

1、关于对节约水资源的意识不强,管控不力,不积极主动管控水资源,致使水资源无节制流失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项问题,我局制定了《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自备水管理制度》、《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自备水管理办法》,要求在县城规划区内,自来水管网能够覆盖到且自来水能够代替的自备井,原则上全部关闭,临县城镇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常态化稽查工作中,发现此类问题,立即对该商户自来水进行关闭处罚。另外,水利部门每年都对自备井严格管理,在经过严格审查后方可办理取水许可证。除此之外,城区内所有自备井都处于关闭状态,并贴有封条,禁止使用。

2、关于对节约水资源的意识不强,管控不力,主管部门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项问题,临县城镇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公司收费大厅长期张贴有关节约用水的宣传标语,并印发3000余份《节约用水倡议书》进行宣传分发,每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建立节水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城区用水量充足柏树沟村、榆林村长期不交水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来,临县城镇自来水有限公司多次与两村村委协商解决此事,没有得到圆满的答复。在接到自来水公司《关于榆林村、柏树沟村安装远传水表的请示》后,我局与临泉镇人民政府多次沟通,现已对两村沿街商户完成水表安装,下一步,将对两村居民用户进行水表安装,预计在2023年5月全部安装完成。届时,两村将不存在用自来水浇地等使水资源无节制流失的现象,两村居民用户将按表用水缴费。

三、巩固整改成果,抓好下一步工作。

通过全面整改,全局上下党员干部和职工进一步树立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要求,保持力度不减,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积极作为,确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对承载单位(临县城镇自来水有限公司、国信燃气公司)“一把手”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用水用气项目各项工作顺利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58-4422951

电子邮箱:lxzjjbgs@163.com

中共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

2022年12月2日


主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6004910号-3 网站地图  
邮政编码:033200   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58-4421987
网站标识码: 141124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