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范围:《临县县城(局部)规划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划定的CN7-3-5地块及CN7-3-4地块西侧、CN7-3-5地块南侧的部分区域,该范围位于临县中心城区南部、安业组团北部,湫水河、滨河西路以西,现状临县污水处理厂的南侧及西侧,地块面积为2.7435hm2。
2.调整内容:
(1)用地范围的调整:为满足临县污水处理厂扩建的用地需求,对CN7-3-5地块用地范围及用地性质进行调整,CN7-3-5地块位于湫水河、滨河西路以西,CN7-3-4地块(现状临县污水处理厂)的南侧及西侧,该地块西侧为现状山体,调整后CN7-3-4地块与CN7-3-5地块合并使用。
(2)用地面积的调整:原CN7-3-5地块面积为0.7167hm2,增加2.0268hm2,调整为2.7435hm2。
(3)用地性质的调整:原CN7-3-5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调整为1302排水用地。
(4)控制指标的调整:对CN7-3-5地块用地指标进行了调整,如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等。
调整前:现行的《临县县城(局部)规划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CN7-3-5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用地面积为0.7167hm2。
调整后: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本次规划将CN7-3-5地块的用地性质调整为1302排水用地,将CN7-3-4地块西侧、CN7-3-5地块南侧的部分区域划入CN7-3-5地块,调整后的用地面积为2.7435hm2。调整后的CN7-3-5地块与CN7-3-4地块合并使用。
调整前后指标对比表
项目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h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m) | 出入口方位 | 停车配建 |
调整前 | CN7-3-4 | U21 | 排水用地 | 2.9912 | 1.0 | 30 | 30 | 20 | E | - |
CN7-3-5 | B9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0.7167 | 2.0 | 40 | 30 | 30 | E | - | |
调整后 | CN7-3-4 | 1302 | 排水用地 | 2.9912 | 1.0 | 30 | 30 | 20 | E | - |
CN7-3-5 | 1302 | 排水用地 | 2.7435 | 1.0 | 30 | 30 | 20 | E | 25 |
备注:
1.调整前用地分类按(GB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调整后用地分类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2.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指标为上限控制,绿地率指标为下限控制。
3.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按国家规范执行。
调整前控规分图则:
调整后控规分图则:
公示时间从县政府网站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送(寄)至临县自然资源局。
反馈意见电话:0358-4422006
地址:临太和南路西四巷
邮编:03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