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2020年10月12日 10:40:00
来源:临县司法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23号)、《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的通知》(晋司办〔2019〕5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经县司法局依法梳理审核,报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第二批6个行政执法主体公布如下:
1.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临县新闻出版局
4.临县档案局
5.临县公务员局
6.临县残疾人联合会
7.临县互联网信息服务中心
上述公布的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公告发布后,凡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县政府审查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临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