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临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 措施的通告
2020年02月10日 18:27:00 来源:临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防输入、防扩散”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做到“八个严格”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 

  全县范围内所有小区(居民点)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所有进出小区(居民点)人员要严格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进出人员要进行劝返;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在小区(居民点)居住的回乡、返乡的我县居民,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必须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快递、外卖等行业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实行无接触配送。 

  二、严格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严格做到不串门、不聚集,严禁扎堆聚集聊天,严禁行人上街不戴口罩。所有居民原则上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居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经批准开工生产的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外,一律不允许外出。每家每2天可以有1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进出小区一律凭小区通行证出入。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须经小区管理单位同意并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 

  三、严格防止人员集聚 

  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通风消杀,进出人员一律要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并控制好人流,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倡导快速购物快速离开,除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基础生活必需品外,其他商店暂行关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营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避免人员集聚、扎堆购物。 

  四、严格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全面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城区内垃圾要及时清运并进行消毒处理。居民小区要加强小区内部环境整治,垃圾日积日清,电梯等公共区域要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严格推行“分餐制” 

  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提倡使用网上下单。严格推行在外就餐一律实行“分餐制”,居家就餐提倡“分餐制”,严格防止病从口入,餐具要严格消毒,毛巾、水杯等个人用品采用ー人一用原则。 

  、严格管控企业复工复产人员 

  辖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未经批准不得复工。复工的企业需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复工人数、人员信息及防护方案、集中隔离措施等相关信息,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方可复工。复工后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所有复工企业实行法人负责制,对企业外省、外市返城职工要实行统一居住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如出现疫情或重大隐患将责令企业停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严格情况报告制度 

  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及外来人员若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如咳嗽、咳痰、胸闷、气促、喘息等)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小区)报告,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居家隔离人员必须由专人负责监管,如出现异常情况,随时上报。提高全民防控意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358-4550599。 

  、严格执法管理 

  疫情管控期间,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寻衅滋事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处罚。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的,提交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上述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临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主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6004910号-3 网站地图  
邮政编码:033200   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58-4421987
网站标识码: 141124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