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临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案发地点在临县广场,涉及此案的全部为在校中学生。
9月9日晚上9时许,就读于临县某中学的高三学生阎某用手机登录QQ聊天,聊天中发现和自己聊的并不是号码主人(其女网友李某),而是同校的初三学生刘某。阎某怒火中烧,与对方在网上争吵起来,争吵过程中二人相约在临县广场见面。于是,刘、阎二人便各自呼朋唤友加入到这次“义气行动”中。广场相遇后,双方即刻厮打起来,厮打中阎某用水果刀将与刘某同行的另一学生马某捅伤,后经法医鉴定,马某因腹部损伤致腹腔大量积血,属重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阎某已被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刘子璇 郭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