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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期
[工作动态]
我县率先实行县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近日,我县对乡镇人大主席、政协联络组长实行了县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具体操作程序:一是表决通过《票决实施办法》。规定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才能启动票决程序,拟任免人选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常委半数的,始得通过。二是介绍干部基本情况。三是认真讨论酝酿。四是表决通过监计票人名单。五是规范表决环节。会议设投票箱,常委一人一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常委可投同意票、不同意票或弃权票,不得另提他人。缺席的常委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另行投票。六是当场宣布计票结果,形成任免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