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发[2009]32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县直各事业单位:
《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9年12月31日
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2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09]10号),以及市编办《关于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吕编办字[2009]62号)的要求,结合临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为推动 “三三战略”顺利实施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职能整合与权责一致相统一。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合理配置部门职能,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2、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设置机构。既要从行政管理体制的统一性出发,尽量做到机构设置上下相衔接,又要充分考虑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相应的机构。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切实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二)理顺职责关系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界定和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能,明确相应的责任,做到权利与责任相对等;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避免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着力解决权责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三)明确和强化责任
按照大部门管理体制的原则,在机构调整、职能整合的同时,尽可能实现职能、权限的完整与统一。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推进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权责脱节的问题。
(四)调整优化组织结构
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加强对工业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整合医疗和药品管理职能,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强化人力资源统一管理、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建设管理规划统筹,加快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强文化领域综合管理,建立大文化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对现有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除规范保留的,其余一律撤销,任务交给职能部门承担。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完善设立和撤销机制。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组建县农业委员会,挂县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牌子。将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的职责和县农机管理局、县农经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责整合,划入县农业委员会,不再保留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不再保留科级建制。
2、组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县扶贫开发中心。
3、组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挂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商务局牌子。将县经济局(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商务局)的职责和县中小企业局、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县商业贸易管理服务中心、县物资贸易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责整合,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县经济局。
4、组建县交通运输局,将县交通局的职责、县城乡建设局承担的城市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县交通局。
5、组建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将县城乡建设局承担的除城市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管理以外的职责,划入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不再保留县城乡建设局。
6、组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县人事局的职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7、组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县版权局牌子。将县文化局(县版权局)的职责和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县文物旅游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责整合,划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再保留县文化局。
8、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成建制移交县政府管理,与县卫生局实行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9、组建县教育体育科技局,挂县地震办公室牌子。将县教育体育局的职责、县科学技术局(县地震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县教育体育科技局。不再保留县教育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局。
10、县粮食局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挂牌。
11、县政府办公室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五)完善管理体制
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六)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严格按规定核定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对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确保不突破中央和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加强对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认真查处、限期纠正。同时,建立完善机构编制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新组建和调整设置的行政机构,按“编制随职责走、人员随编制走”原则进行人员编制划转。
三、县政府机构设置
县政府机构不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为政府工作部门。改革后,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4个。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临县发展和改革局(挂临县粮食局牌子)
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挂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临县商务局牌子)
临县教育体育科技局(挂临县地震办公室牌子)
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临县公安局
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临县民政局
临县司法局
临县财政局
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县国土资源局
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临县交通运输局
临县水利局
临县农业委员会(挂中共临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牌子)
临县林业局
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临县版权局牌子)
临县卫生局(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其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临县审计局
临县环境保护局
临县统计局
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临县监察局(中共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其合署办公,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县政府机构个数)
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机构一般为股级。
四、组织实施
机构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扎实细致的工作,认真做好职责的衔接和工作协调,抓紧进行定职责、定机构和定编制的工作,扎实稳妥地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保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纪检、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有关职责,确保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
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于2009年底前完成。 |